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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大部分街道仍然灯火璀璨,歌舞升平。
唯有人迹罕见的偏僻小巷子,隐秘处,黑灯瞎火,群魔乱舞,时不时就飘过一些不可言说的存在。
沈雪臣作为一只阿飘,待在这种地方也很害怕,因为他是一道因故走丢的生魂。
假如鬼魂也分三六九等,那他无疑是最低等的小可怜,不仅别的阿飘可以欺负他,连流浪猫狗也可以肆意地撵着他跑。
比如今晚,沈雪臣欲哭无泪地被一只无头阿飘撵了半宿,好不容易他拼命飘离偏僻的小巷子,来到宽敞的大马路上,终于找到了一棵可以栖身的树。
无头阿飘没有眼睛和听觉,在附近转悠了半天找不到他,就不情不愿地离开了。
厉害的阿飘可以吞噬生魂来弥补自己,沈雪臣在他们眼中就是一道美味,好吃又滋补。
所以沈雪臣还是不敢下来,他继续待在树上躲着,打算在这里安安心心地度过一个晚上,等天亮他再出来活动。
没错,他是可以白天出来活动的,而且也不怕活人的阳气。
说起来沈雪臣也很费解,既然大家都是阿飘,为什么别的阿飘就那么害怕阳光和活人的阳气,自己却不害怕呢?
他当然不知道,他的记忆大部分都模糊不全了,甚至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不记得,只残留了一些最基本的常识和本能,否则他也不会在外面游荡了,有记忆就可以回到自己的身体里面去。
不怎么怕阳光,也不怕活人的阳气,因为沈雪臣是生魂,他其实没死,只不过魂魄暂时离体了,找不到自己的身体而已。
某方面开了挂也不意味着挨到白天就万事大吉了,白天有各种流浪狗出没,沈雪臣的潜意识里很怕狗,而猫狗又是开了阴阳眼的,所以沈雪臣当阿飘当得很辛苦,晚上被其他阿飘追来追去,白天被流浪狗撵来撵去。
清晨,街道上车水马龙。
浅浅的阳光透过树叶之间的缝隙,洒落在依偎着树干而眠的少年身上,或者说,阳光直接穿过了他的身体,落在树干和地面上。
阿飘无需睡觉,沈雪臣只是闭着双眼休息,此时他的身影若隐若现,依稀可以看到修长纤瘦的四肢轮廓,包裹在一身浅杏色的秋季睡衣里边,年龄看起来大约十七八岁左右,顶着一头看起来柔软略长的黑色头发,盖住了整个额头,显得脸庞比较小。
哪怕在阳光下不聚形,却还是看得出来,他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是个精致的美少年,而且浑身上下给人的感觉和活人没有区别,不像死魂一样阴气森森,肤色惨白可怖。
“汪汪汪!”
沈雪臣听到几声狗叫的声音,立刻睁开了眼睛,他无助地看到树下竟然聚集了三只流浪狗,正冲着自己狂吠,顿时把他给吓坏了。
人行道上的路人们看到这一幕很好奇,这三只狗在叫什么,难道是树上有鸟窝吗?
有人情不自禁地探头去看,却什么也没能看到。
“见鬼了,这些狗在干什么?”路人口无遮拦地吐槽了一句。
可不就是见鬼了吗?
城市的流浪狗都点满了十八般武艺,一只兴奋过度的大黄跳起来,竟然爬到了绿化树上,试图去咬沈雪臣的脚。
“……”尽管知道狗子咬不到自己,但沈雪臣还是吓得瞪圆了眼睛,然后惊慌失措地离开了庇护自己半宿的绿化树,向马路对面飘了过去。
这时正好是红灯,三只狗子竟然追了过来。
沈雪臣眉头一皱,只好举目四望,找找看哪里人多,正所谓一物降一物,他怕狗,狗又怕人,他只要去人多的地方待着就好了。
沈雪臣当阿飘也有一段时间了,他见过很多阿飘为了生存,会骑在一个阳气比较弱的人身上,让对方驮着自己过日子。
此刻的沈雪臣有些惊慌失措,于是也有样学样,飘到了路边一个刚下车的男人背上,双手紧紧抱住对方的肩膀,当然,对方应该不会有什么感觉,最多感到脖子一凉。
沈雪臣选的是一个高大挺拔,相貌非常英俊出色的男人,这人年龄大约三十左右,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气场十分强大。
他身边的助理,表情谨小慎微,欠身跟在男人身边低声汇报着什么,从这点可以看出来,男人一定是个严肃冷峻,不苟言笑的人。
事实上也是。
他叫厉景渊,是一家科技集团董事长兼CEO,今年才三十三岁,作为一个集团董事长,他年轻得令人不敢置信。
这样的履历,放在全国也找不出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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