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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忽然平静了下来,和仇人一起在舞台上踩起诡异滑稽的舞步。
“他最后一场戏前失踪了整整一晚,被人打晕在垃圾站里,肋骨骨折,内脏出血,撑着最后一口气死在这里,哦对,他最后演的《作家之死》。”我记得太清楚了,一字一句,“我对艺术的热情尚未熄灭,我对创作的追求尚未冷淡,我想塑造的角色还未成形,我想塑造最好的!唯一的!只属于我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角色。如果有来生我愿成为我的角色,我死不瞑目!”
安戚转了一个圈躺到我臂弯里,甜美道,“结果真的死不瞑目了。”死得无名又悲壮,安戚却把他的死亡看成一个笑话,嚣张可恨地活着。
“是的,眼睛瞪得很大,死得非常痛苦。”
她试图起来,我却牢牢钳制住她的手臂,没有再让她站起来,
“所以八年来我一直在想,你要是下去陪陪他,他就不必总演独角戏了,也算瞑目。”
八年来,我继承了一个濒临倒闭的剧院,我休学了一个学期,我用啤酒瓶敲碎过混混的脑袋,我去孤儿院演出,去养老院演出,背着服装道具赶一夜的山路去乡下演出,我发过传单,洗过餐盘,修过下水道,熊爷爷病情恶化的那段时间,我甚至想过去卖肾。
我踌躇过好多路口,撞过无数南墙,我经历了很多以前难以想象的事,但从没有停止过向前,我依旧热爱表演,依旧按时排练,依旧期待有观众为我鼓掌。
我以为生活在越来越好,我以为我已经说服了自己要傥荡磊落地活着,但只要安戚活着,我就会一遍一遍不断地想起老爹倒在昏暗舞台那唯一的灯束下。
“我死不瞑目!”
寥寥的观众热泪盈眶地鼓掌。
只要想到,阴暗潮湿的恨意就会牢牢包裹住我。
“所以你要在这里杀了我么?”安戚朝我妩媚笑道,“在你父亲死去的地方,让我陪葬。”
“对!我恨你,恨不得杀了你。”
我以为我可以做到向阳而生,但安戚把那颗种子埋进我身体里,把我变成和她一样丑陋的怪物了。
江洋杀了仇人多么快意,人生的痛苦一扫而空,从此鲜衣怒马,绝尘于世,终于自由,爱和恨都羁绊不了他了,多好啊。
多好啊。
但是茫浩无比的戈壁旷野里,小公主还在等着他。
这里的灯光、地板、幕布、椅子,多好看啊,这是一个坏脾气又温柔的男人用心建筑好来成就我的梦想的,而不是埋葬我和我的仇人的。
“但现在你去,他也不会再和你演戏了,你不配了。”
我想我老爹也不会再想见到她。
我从地上站起来,宣布这场烂剧的烂尾。
安戚大笑起来,笑出眼泪。
“你看,你看你和你爸一样啊,你们这样的人,分得清角色的人生和自己的人生么?谁要和他一辈子演戏?一点点真心就好,我甚至不用他对我投入百分百的喜欢,只要戏里百分之一的温柔就够了!可他说他分不清!他说他做不到!”
“入戏后的真心就不算真心了么?”我看着空无一人的观众席,回答他,也回答了自己。“如果没有真心,谁会愿意待在戏里一辈子不出来呢?”
安戚愣住了,她这样的女人,狠决恶毒,固执己见难以约束,不择手段还自我聪明,拿不到真心,就洒脱刚烈地往前走,不论这段感情是否还可以拯救,不管手段是否过于残忍,也不会委屈自己苦于缅惜一步三回头。她或许早已经得到了最想得到的东西,但等她认识到这一点,已经为时已晚,造成了无可挽回的缺憾。
博尔赫斯《等待》里有一句话:使人觉得遥远的不是时间长,而是两三件不可挽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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