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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金蚕蛊。”梅时雨说道:“金蚕蛊以金银为食,外表呈现黄金色泽,口吐银丝……最重要的是,金蚕蛊能使养蛊的人家财运亨通,加官进禄。”李停云道:“照这么说,这种蛊还不赖咯?”“不,”梅时雨却道:“巫蛊之术本是邪术,金蚕蛊之所以能让养蛊之人心想事成,直上青云,是因为此蛊能够吸取他人气运,转移到自己身上。”“……”李停云问道:“师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此事说来话长,两百年前,我从一个少年人身上,发现了金蚕蛊……”梅时雨看着自己的徒弟,忽然问道:“元宝,你今年多大了?”李停云随口就道:“十二岁。”梅时雨继续道:“那个少年,与你年纪一般大,可两百年前,我在道玄宗万仞峰悬崖下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血肉模糊,我甚至认不清他的样貌。”李停云心神一震,“师尊,他是怎么死的?!”“我不知道,极有可能……是失足坠崖,摔死的。”梅时雨回忆起往事,神情不忍,轻道:“他手中拿着我的剑,满身鲜血流尽,浸染剑身,便养成了剑灵。青霜剑剑灵煞气过重,正是这个原因。”李停云哂然一笑,“青霜剑为何会在他的手中?师尊,你真的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换句话说,他的死,跟你有没有关系?”梅时雨默然无所应,良久,方道:“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不是我杀了他,但他的死,的确与我有关。我今生做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不该带他上万仞峰……”他沉吟至此,这件事便不再说下去了,看着盒中的金蚕蛊,道:“这只金蚕蛊,就是我在他身上发现的。奇怪的是,当时这只蛊虫已经干瘪,早就不能再毒害他人了,可那孩子一直把这蛊虫带在身上,也不知是为了什么。”李停云走到近前,看了眼那只圆润的胖虫子,说道:“师尊,这只蛊虫明明活得很好啊。”梅时雨解释道:“在那之后,我把这只金蚕蛊制成了一味灵药。自古医书上就有‘五毒入药’的说法,药毒本同源,我为此请教过云岚宗的医修,在其提点之下,洗炼了金蚕蛊的毒性。”李停云拧眉,怎么又双叒叕和云岚宗扯上了关系?!他们宗主云松鹤那个下三滥的货色,勾搭九尾狐生下司无邪兄妹俩,当天就杀妻证道,还差点没掐死自己的双生儿女……梅时雨难不成还跟这种人有交情?每个人衡量道德尺度的标准不同,而李停云拥有“灵活”的道德底线。反派三观歪歪斜斜的,在他看来,人可以坏得彻底,但不能烂得像蛆。因为那样很恶心。梅时雨看出徒弟眼底的嫌恶,不由得说道:“元宝,云岚宗宗主败德辱行,已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你不喜欢他,我也不喜欢。但却不能因为他一个人,就一竿子打死云岚宗所有弟子。”云氏毕竟是传承上千年的医毒世家,族中曾也出过无数悬壶济世的杏林圣手。无论在修仙界,还是在凡间,医者的地位都极其崇高。不为良相,便为良医,不能匡时救民,便去治病救人,这是君子所愿。李停云问道:“师尊,金蚕蛊失去毒性,制成灵药后,有什么效用?”梅时雨说道:“这只金蚕吐出的丝线,能够做成特殊的雪绸,包裹在伤口上,可以缓解疼痛,抑制毒素蔓延。”说着,他便把盒子反手一扣,金蚕落在那件寿衣上,缓慢蠕动着肉乎乎的身躯,吐出银丝,修复衣料,仿佛有只无形的手在穿针引线,缝缝补补。阵法中央,毛僵忽地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吼叫。他已然无法忍受毛发在体内肆虐生长。李停云骤然听到这声嘶吼,心里一紧,汗毛倒竖。梅时雨收回对僵尸的定身之法,任凭他把手指插进自己的喉管。毛僵用双手大力扯开自己的喉咙,一寸一寸向下撕裂皮肉,露出根根肋骨,疯狂颤抖的右手伸进血窟窿里,掏出了裹满绿须的脏器,丢在地上。他蜷缩着身体,一点点拔断脏器与残躯之间生长的筋络与毛发,然而他的动作太慢了,毛发已经蔓延生长到了撕裂的伤口上,迅速扎根在血淋淋的胸腔深处。他的骨骼、皮肉、内脏已经缠作一团,无以言表的疼痛足以捣毁他的坚韧心性,吞噬他的顽强意志,他像个孩子一样哭喊吼叫,涕泪横流,躯体在血泊中剧烈抽搐。不忍卒视。梅时雨轻抿唇瓣,目光紧紧锁住阵法中那道瑟缩的背影。自言自语般轻声道:“其实,我曾见过一具真正的不化骨……”眼前的惨象与两百年前那少年的身影逐渐重叠。此情此景,再次勾起他的回忆。他曾亲眼见过,少年腐烂的尸身蜕变成不化骨,再重新生出血肉的过程。往事不堪回首。,!梅时雨眸中情绪斑驳,透着几分悲凉与酸楚。李停云忽然抓住他的衣袖,指着灵阵中央的毛僵,问道:“师尊,你看他都这个样子了,金蚕丝制成的雪绸,对他来说还有用吗?”僵尸凄厉的叫喊声听起来瘆得慌,李停云的注意力全都被他夺去,因此没有听到梅时雨那句低声呢喃。他只是不由得牙根发酸,一股凉意窜上脊椎骨,直冲天灵盖,就连头皮都有点麻,这种感觉,就像是……感同身受?真是见鬼了!他从不跟人产生共情,这简直莫名其妙。“元宝?”梅时雨反握住少年轻颤的手,“害怕的话,就别看了,去楼上找个房间,休息一下。你整日在外面闹腾,是该好好睡一觉,才能养足精神。”李停云却道:“我精神很好,才不用休息!再说,睡觉也太无聊了……”梅时雨见他明明不怎么舒服,还目不转睛地盯着僵尸,只好伸手捂住他的眼睛。李停云只觉双眼微凉,不出片刻,便昏昏欲睡,一头栽进梅时雨怀中。暗香浮动。梅时雨打横抱起少年的身体,便看到桌上那件寿衣上的破洞已经被金蚕复原。不仅如此,一绺绺细如毫芒的银丝还按原衣针脚渗入布料,这件衣服看起来毫无变化,实际上已经是雪绸质地,周遭灵气流溢。梅时雨施法将寿衣送入灵阵,套在毛僵身上,又把昏睡过去的少年抱在腾出空地的桌子上,轻轻放下他的脑袋,抽出了自己的手臂。抬眼,阵法中央的僵尸已经逐渐安静下去,不再发狂嘶吼。金蚕完成任务,也扭动着身子,回到盒内。乖得很。万物有灵,被制成灵药的金蚕蛊,也随了它的主人,不仅生性喜静,温和解愠,而且作为一味药材,用来炼丹的话,还具有疗愈与净化的特质。梅时雨暂时没有炼丹的打算。抬起左手,将金蚕蛊收入储物空间。他转动着戴在左手食指上的菩提戒,眼底一片黯然之色,像是藏着许多心事。这枚菩提戒,并不是普通的纳戒,除储物之用,还内藏乾坤。菩提戒中,是另一方天地,比司无邪在壁画中构筑的世界更加稳固,更为真实。而且广袤无垠,藏山纳海,若在里面生活一辈子,避世不出,旁人也休想能找到。宛若一片谪仙所居的桃花源。梅时雨看了眼安安稳稳躺在桌子上的小徒弟,不自禁地抬手拨开他额前的碎发,揉了揉他的脑袋,“元宝,你和两百年前那个少年,会在冥冥之中有什么联系吗……”他不确定地问:“还是说,你就是他的转世呢?”梅时雨阖上眼睛,身影逐渐消失,化作一道虚无缥缈的青烟,徐徐进入纳戒之中。再一睁眼,便来到一座依山傍水的竹舍前,推门而入。屋舍中突然冲出一团黑影,撞向他的胸膛,将他抵在两扇竹门上,动弹不得。青竹沥雨的微凉触感还残留在指尖。人已经被那团黑影死死抱住。颈侧传来一阵刺痛。一只修长有力的手压住了他的后脑勺。那只手骨节分明——五根手指森森白骨裸露在外,翻红的皮肉像是刚长出来不久,就连细小的血丝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尖牙利齿迫不及待地叼住那截雪白的颈子,咬破皮肉,深入血管,温热的血流顺着干枯的喉管淌入脾胃,浸润着干渴的脏腑。如同久旱逢甘霖。梅时雨对这一切遭遇都习以为常。他当然知道,不化骨,嗜血。而这具不化骨,正在经历新生,需要大量的鲜血滋养自己,才能长成不伤不死、无所畏惧的“旱魃”。没人比梅时雨更清楚,他在自己的桃花源里,养了一只多么可怕的“怪物”。:()我,穿书反派,温柔师尊请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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