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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孤城亲启:
我现下在芙城,你可有听说过这座城市?
这里有个特殊的节日叫拜仙节,据说到了那天,夜晚会很热闹,还有灯会可看。
我待会要去芙蓉祠里拜芙蓉仙,陆小凤同我讲,但凡是未嫁的女儿家,这天都要去拜芙蓉仙,好祈求上苍赐予一段好姻缘。
我虽然不是很着急找情缘,但是我挺好奇的,所以想去看看。
你常年呆在飞仙岛,对中原所知不多,是不是也很好奇芙城的拜仙节到底是什么样子?
哼哼,我才不告诉你呢!
谁叫我给你寄出这么多封信,你却一封都没有回过我,太失礼了你这家伙!
(一个生气的涂鸦小人。)
大约半月后,叶孤城收到这封信时,通过纸张上苍白无力的文字,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一个趴在桌子上写信的小姑娘。
小姑娘不止生的好看,还有些傲娇,可爱的让人忍俊不禁。
叶孤城有些哭笑不得,只因姑娘最后一句的怪罪,让他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不是他不想回信,实在是慕珂居无定所,飘忽不定,就算他邮寄了过去,去路迢迢,等到了的时候,慕珂或许已经不在那个地方了。
姑娘对这些现实丝毫不理会,只自顾自的怪罪于他,实在有些无理取闹。
可叶孤城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心中慰贴的紧。
因为信中字里行间,全是对他的挂念。
有生之年,叶孤城头一回指导人剑法,就是在慕珂的身上,这是连他的堂弟叶孤鸿都没有的殊荣。
缘分这东西妙不可言,他于慕珂有半师之谊,感情自然不一般。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因为现在,慕珂刚刚才寄出这封信罢了。
自昨日里无花开始变得奇怪以后,慕珂敏感的察觉到,一开始只弥漫在无花和花连望之间的硝烟味,现如今成功的牵连到了花满楼。
男人真的是一种不可理喻的生物,前一秒还在跟她说笑,后一秒看到跟自己一样的雄性生物时,活活变成了一只斗鸡。
虽然无花收敛了许多,但这样的收敛非但没让慕珂感到放松,反而让她更加不安了起来。
他带给慕珂的,更多的是一种潜藏在平静下的汹涌和压抑。
那种感觉,就好像在面对一只藏起了利爪和尖牙的饿狼,只要逮住机会,对方就会立即将她拆吃入腹。
这种比喻让她光是想想,就觉得汗毛倒竖、不寒而栗。
出门之前,慕珂先去客栈的后院里转了一圈,透过厨房的窗子看到无花正在里面忙番。
大约是在研究蛋糕的做法吧。
自从答应过慕珂之后,一得空他便会泡在厨房里,确确实实是把和姑娘的约定放在了心上。
到底是习武之人,即便是一墙之隔,无花仍是敏锐的察觉到了慕珂的气息。
他抬起头朝窗子的方向看去时,一入目的便是姑娘清澈的墨眸,透亮如玉。
“你要出门去?”无花开口问道。
慕珂点了点头:“我打算去芙蓉祠拜拜,我好像闻到了香味,你是把蛋糕做出来了吗?”
见她对吃食如此热忱,无花忽而觉得有些好笑。
而他确实也笑了,眼角眉梢的温柔意味似乎要将眼前人当场溺毙在此。
“还是试验品,不过我有信心,今天晚些的时候,必定做出来你想要的,不叫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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