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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打发人来叫他;德-拉莫尔先生似乎年轻了,两眼闪闪发光。
“咱们来谈谈您的记忆力吧,”他对于连说“据说神乎其神!您能记住四页东西再到伦敦背出来吗?但是要一字不差!”
侯爵悻悻地揉搓着当天的每日新闻,试图掩饰他那极为严肃的神情,但是徒劳。于连从未见过侯爵这样严肃,就是谈到福利莱诉讼案时也不曾见过。于连已经有了经验,感觉到了他得装作完全被那种轻松口吻骗过。
“这一期每日新闻也许不太有意思,如果侯爵先生允许,明天早晨我将荣幸地全部为先生背出来。”
“什么!包括广告?”
“完全正确,一字不拉。”
“说话算话?”侯爵说,突然严肃起来。
“是的,先生,只有对于食言的恐惧才能干扰我的记忆力。”
“所以我昨天忘了跟您谈到这个问题,我不要求您发誓永远不把您将听见的东西说出去,我是太了解您了,不想让您蒙受这种侮辱。我替您做了担保,我要带您去一间客厅,将有十二个人在那儿聚会,您把每个人说的话记录下来。
“您不必担心,那绝不是乱哄哄的谈话,大家轮流发言,当然我不是说有先后次序,”侯爵恢复了常态,神色狡黠而轻松。“我们说,您记,会有二十来页吧;然后我们回到这里来,把二十页压缩成四页。您明天早晨向我背的就是这四页,不是那一期每日新闻。然后您立即出发,要像个为了消遣而出门的年轻人那样赶路。目的是不为人注意。您去见一个大人物。到了那儿,您可得更机灵些了。要把他周围的人都瞒过,因为他那些秘书、仆人中有投敌的人,他们沿途守候并截住我们的使者。您随身带一封无关紧要的介绍信。
“阁下看您的时候,您把我这只表拿出来,就是这只,我借给您路上用。您拿去带在身上,现在就换过来吧,把您的表给我。
“公爵会在您的口授下,亲自记下您牢记在心的那四页东西。
“然后,千万注意,不是在此之前,如果阁下问您,您就把会议情况讲给他听。
“您路上不会寂寞的,在巴黎和这位大臣的住所之间,有人巴不得朝索莱尔神甫打上一枪。这样一来他的使命便告结束,我看事情也就被大大地耽搁了,因为,我亲爱的,我们如何能知道您死了呢?您的热情总不至于能把您的死讯通知我们吧。
“立即去买一套衣服,”侯爵严肃地说“按照两年前的式样穿戴起来。今天晚上您得拿出点不修边幅的样子。而在路上,您要像平时一样。您感到奇怪吗?您疑心到什么了吗?是的,我的朋友,您听到发言的那些可敬的人物中间,很可能有一位把情报送出去,根据这些情报,他们就会在您吃晚饭的那家好客店里至少给您来点儿鸦片。”
“最好是绕道多走上三十里,”于连说“我想是去罗马”
候爵显出高傲和不满的神色,自博莱-勒欧以来,于连还未见过侯爵这样。
“我认为合适的时候会告诉您,先生,您会知道的,我不喜欢别人多问。”
“我不是问,先生,我发誓,”于连情不自禁地说“我想着想着就出了声,我是在心里找一条最稳妥的路。”
“是啊,看来您的心走得很远。永远不要忘记,一个使臣,而且还是您这个年纪的使臣,不应该有一种勉强可以信任的样子。”
于连深感屈辱,是他错了。他为了自尊心想找个借口,可是没有找到。
“所以您要明白,”德-拉莫尔先生又说“一个人干了蠢事,总是推说是出于好心。”
一个钟头之后,于连来到侯爵的前厅,一副下属模样,旧时的衣服,白领带不白,整个外表透着几分学究气。
侯爵看见他,不禁哈哈大笑,只是这时,他才完全觉得于连足堪信任。“如果这个年轻人出卖我,”德-拉莫尔先生心想“那还相信谁呢?然而,只要行动,总得相信什么人。我的儿子和他那些同类的杰出朋友,他们勇敢、忠诚,抵得上他人十万;如果要打仗,他们会战死在王座前的台阶上,他们什么都会除了眼下需要干的这件事。如果我看见他们中间哪一位能记住四大页,跑一百里路不被发觉,那才见鬼呢。诺贝尔可以像他的先人一样不怕死,这也是一个新兵能做到的”
侯爵陷入沉思:“就说不怕死吧,”他叹了口气“这个索莱尔也许不比他差”
“上车吧,”侯爵说,像显要赶走一个烦人的念头。
“先生,”于连说“在人家替我准备这身衣服的时候,我已记住了今天的每日新闻的第一版。”侯爵拿起报纸,于连倒背如流,一字不差。“好,”侯爵说,今天晚上他很像个外交家“这段时间里,这年轻人不会注意我们经过的街道。”
他们走进一间外表相当阴沉的大厅,墙上部分装有护壁板,部分张着绿色天鹅绒。大厅中间,一个仆人沉着脸,摆好一张大餐桌,又铺上一块绿台布,把它变成一张会议桌。绿台布上墨迹斑驳,不知是从哪个部里拣来的。
房主人是个庞然大物,姓名不见提起;从相貌和口才看,于连觉得他是个很有城府的人。
在侯爵的示意下,于连呆在桌子的下方。为了定一定神,他开始削羽毛笔。他用眼角数了数,有七个人说话,但是他只能看见他们的后背。他觉得,有两位跟德-拉莫尔先生说话口气是平等的,其余几位就多少有些恭敬了。
又来了一位,未经通报。“这可怪了,”于连想“这间客厅里是不通报的。难道这种防范是因为我吗?”众人都起身迎接新来的人。他佩带着和客厅里的三个人相同的级别很高的勋章。他们说话的声音相当低。于连只能根据相貌和仪表来判断这个新来的人。他长得矮小粗壮,红光满面,两眼发亮,除了野猪的凶狠外没有别的表情。
紧随其后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一下子紧紧地吸引了于连的注意力。这个人很高很瘦,穿着三、四件背心。他的目光和蔼,举止彬彬有礼。
“这完全是贝藏松的老主教的模样啊,”于连想。这个人显然是教会方面的,看上去不会超过五十岁到五十五岁,神情再慈祥不过。
年轻的阿格德主教来了,他环顾在场的人,目光到了于连身上,不禁大大地一愣。自博莱-勒欧的瞻仰仪式以来,他还没有跟于连说过话。他那惊讶的目光让于连好不自在,不由得一阵火起。“怎么了:“于连心想“认识一个人老是让我倒霉吗?这些大人我从未见过,可我一点儿也不害怕,这年轻主教的目光却让我不知所措!应该承认,我这个人很怪,很倒霉。”
很快,一个头发极黑的小个子风风火火地进来了,进门就说话;他面皮发黄,神色疯疯癫癫的。这个不管不顾的话匣子一到,在场的人就纷纷聚成团儿了,显然是避免听他饶舌心烦。
他们离开壁炉,走近于连坐着的桌子下方。于连越来越不自在,因为不管他多么努力,他也不能不听见,而且无论他多么没有经验,他也知道他们毫不掩饰地谈论的事情多么重要,他眼前的这些大人物又是多么希望这些事情不为人知!
于连尽可能慢地削,也已经削了二十来只了,这个办法快用到头了。他在德-拉莫尔先生的眼睛里寻求命令,没有用,侯爵已把他忘了。
“我在这儿真可笑,”于连心想,一边削着羽毛笔“然而这些相貌如此平庸的人,别人或他们自己把如此重要的事情委托给他们,该是一些敏感的人。我这倒霉的目光有种询问的意味,不大恭敬,肯定会刺激他们。如果我老是低头不看他们,又好像是搜集他们的言论。”
他窘迫到了极点,他听见了一些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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