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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淮之没法子,只能和林樾一起去了祠堂。
祠堂里沈芳林也在等着,她也是今天才知道这事儿的,要说不高兴是假的,但想想又觉得不该要,尤其是其他几户几乎都是家里揭不开锅的,让她怎么能心安理得的接受呢?
不过今天暂时还没轮到她说话,在场的人中她是小辈,最先开口的就是沈广初口中那个老刘家的奶奶,年近古稀,牙齿都掉光了,但精神头还好,现在还能下地干活,前几年他的儿女们先后去世,他之前是跟着孙子过活,不过前两年就自己搬回了老屋。
“小淮之是有出息的大小伙子了,祖祖谢谢你。”
沈淮之和林樾连忙一左一右地扶起了老人家,“您折煞我们了,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虽说不是一家,但咱们一个村子的也是亲如家人,能帮您我们也高兴。”
在场的除了老人,还有一个少年人,瘦的像麻杆儿一样,瞧着只有十来岁,“谢谢淮哥,还有林樾哥哥,等我长大会报答你们的。”
这个小孩儿的身世,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有了后娘就有后爹,然而不见后娘做什么,反倒是他这“后爹”,去年竟然一狠心就把人赶出来了。
村里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儿,别说村长,几个族老长辈也看不过去,联袂去了他家,先是好言相劝,最后还放了狠话,这才逼得他给出了几亩薄田和一间破屋,十来岁的小伙子,没日没夜的种地,再加上亲戚邻居的接济,这才勉强养活自己,所以沈淮之给的这一点儿,也算是帮了他的大忙了。
沈淮之拍了拍他的肩,不太熟练地安慰道:“过两年长大就好了。”
后头的沈芳林并其他几户在林樾两人的强烈要求下,都只简单道了谢就各自散开了,这会儿的功夫,外头天都黑了,得抓紧回家去,不然走夜路容易摔着。
他们走后,沈广初才开口道:“淮之,樾哥儿,田地的事儿已经差不多了,咱们村卖田的有两家,一个是你们邻居周秀莲家卖三亩,还有一个是沈二家,他们夫妻俩带着个孩子也种不了那么多,想着给孙子多留点儿钱,地则有些零碎,这家一亩,那家一亩的,总共有四亩,剩下的估计得买荒地了,如果你们想要方便些,现在那也能再等等看村里还有没有卖田地的。”
听到这儿,林樾没急着问荒地的事儿,而是问道:“广叔,不瞒您说,我们家和这周婶儿家并不和睦,之前就常有冲突,这回要是买了她家的地,估计要更不安宁了。”
沈广初捋了一把胡子,回道:“你们两家的关系我心里有数,这回要是有别家愿意卖,我也不会答应她来问,但她已经保证过了,这田一旦卖给你们,她就利索地把地契给你们,价钱方面只要和其他人一样就行。”
林樾总觉得这话可信度不高。
第77章
做买卖都讲究一个你情我愿,尤其是田地这种大宗的买卖,花费的银钱多,买卖双方又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所以只要有一方有顾虑,那这买卖基本是成不了的。
林樾一向是个怕麻烦的人,买周秀莲家的田,日后保不准哪天要扯皮,又是邻居,闹起来不好看,不如直接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今年买不到就明年,村里总有人是要卖田地的,实在不行多买几亩荒地,家里又不是揭不开锅等着这亩田种的稻下锅。
沈广初打心底里是更亲近沈淮之一家的,但这回周秀莲说得诚恳,他也想着再试试,“樾哥儿,你的顾虑我也知道,这样,明天其他几家来祠堂交接地契的时候让周秀莲也来,到时候你们再商量商量,要是实在不愿意就罢了,叔再给你们问问,我们村百来户人家,肯定会有人想卖田地的。”
“叔不是偏帮她家,只是她要卖的那几亩田确实不错,离你家又近,有一亩就在你们家门口,和你家那块田挨着,这要是买了到时候你们把田埂挖了,放田水,种稻都方便。”
林樾点了点头,他也知道那块田,比他家的还略大一些,不过平时放水不经过她家的田,所以他也没在意,“广叔,那就按您的意思来,明儿和其他几人签了契书再和她商量。”
沈广初又看向沈淮之,见他也跟着点头了,便笑道:“那成,我等会儿去和她说一声,对了,明儿你们最好是一家都来,若是确定了要买,淮之你就和你堂哥一起去请沈家二叔爷,大伯爷,李家的那个三叔爷,还有周家的二伯爷,刘家的祖奶奶,由他们做个见证。”
“到时候再让卖地的几户把他们要卖的田地周边有土地的那几户都请过来,确认好边界没有争议了,我们才好去丈量土地,顺便重新埋两块石头下去做新的地界,现在就定下来也免得以后牵扯不清,最后再把丈量的面积、价款数量写在契约上,双方签字画押后,等去县城的时候带去,让官府的人员作证。”
之前沈家买地的时候沈淮之并没有跟着,所以林樾和沈淮之这回都是第一次买田地,两人都没想过买地会这么麻烦,四目相对间,两人突然同时深吸了一口凉气。
林樾看沈淮之的眼神突然带了打量,这不像沈淮之的习惯,只是沈广初还在等着,他也没空多想,开口应道:“多谢广叔,我们记下了,明天一定早早过来,还有别的需要带的吗?”
沈广初摆了摆手,“别的没了,对了,淮之有纸笔就自己带来吧,之前有人买田地都是去请读书人来写契书,这回总算不用去了。”
沈广初没有读过书,是后来去镇上做工跟着人家学的,只会简单几个字,虽然能看懂契书但是不会写,之前村里有需要书写契书都是找的沈明之,早年读过几年书,可惜后来没考上童生,也没再继续读了,现在在镇上做工。
当年沈家买田地的时候也是他写的,那个时候沈淮之刚去私塾没两年,年纪又小,一来是写不了,二来村里人也不相信他这个小小子。
沈淮之有些迟疑,“广叔,我写是不是不合适,不用避嫌吗?”
沈广初突然一拍脑袋,“你说的有道理,那这回还是请你二堂哥石之写,不过纸笔你要是有就带来,自备纸笔只需要给一文钱,若是让石之自己带,那你们还得再给两文钱,不合算。”
“多谢广叔,时候不早,那我们就先回去了。”
家里沈正初和宋寻春知道此事也觉得他们做得对,“是该如此,与其买了他的田,到时候上门掰扯,不如买别家的,除了位置有些差别,别的都大差不差。”
倒不是怕了她,只是这做买卖又不是求人办事,不需要委屈求全,自家人满意的就是最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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