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们跪着向我奉来瓜果和生肉,嘴里不知道说着什么,我听不懂,犹豫后拿起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果子。“好了好了,你们都快起来吧。”当然我说的话他们也听不懂,这个时期还没有汉语吧,就算他们会说汉语,估计我也难以听懂。因为汉语分为现代汉语和古汉语,秦朝时期的汉语发音和现代就完全不同。穿越第一个要面临的困难就是沟通问题。我和这些部落原始人只能完全凭手势进行沟通,他们好像真的把我当成神来供奉了,因为我身上干净整洁,穿着布料制成的衣服,在这个时代只有神才是这种形象。反正我现在暂时没有地方去,顺势留在这里也不错,我的修为太低了,在这个不熟悉的时代乱走很危险。而且自从这些原始人将我当成神供奉,我的修为便因为他们供奉中产生的念力开始增长了。待在这个部落我也不能吃白食,平时负责协助这些原始人打猎,以及保护这个部落的安危。这只是一个仅有一百人,老幼男女全部包括在内的小型部落。我发现他们还在吃生肉的阶段,教他们使用火,其余的时间我还探测了附近的地势,用炭笔将地势绘制在兽皮上。周围只有连绵不绝的大山,以及各种毒虫野兽。望着完全处于原始状态的森林,我经常陷入迷茫,因为总有种来到这里就回不去了感觉。来到这里后第一个冬天很快到了,部落里的原始人都披上了兽皮。我在一座山里发现了一个自然形成的矿洞,进去探索之后,带回来一些绿色,像孔雀羽毛一样漂亮的石头。它好像叫孔雀石,成分应该是氧化铜,如果能把铜提炼出来,这个部落就能从石器时代进入铜器时代了。铜是最容易提炼的矿物,所以人类最先进入的是铜器时代,然后才是铁器时代。而木炭又是最易得的还原剂。我研究了几天,终于用泥捣鼓出一个能使用的小熔炉。融化孔雀石,放入木炭,等反应冷却后,得到了一块金色的铜。铜在氧化变绿之前,颜色如金子一样好看。我又如法炮制,用提炼出来的铜,做出十个矛尖,五把镐子,分给村子里负责打猎的猎人,以及负责保护部落安全的守夜人。然后我带了村子里几个年轻人,教他们进矿洞采矿,炼铜制造武器。毕竟我以后肯定是要离开的,必须趁现在多教他们一点东西,说不定这个部落就是我们民族的老祖宗呢。但我能做的不多,因为我穿越过来之前,大学专业是美术这应该是史上最废的穿越专业了吧,但好在初高中学的那点化学知识还没有彻底忘光。和他们相处了几个月,我对这个部落的语言半懂不懂了,磕磕绊绊地进行沟通没问题。这次在矿洞里一待就是半个月之久,直到我们带来的干粮吃完了,才返程。回到部落后,我先进空间洗了一个澡,换上干净衣服出来。木门外,传来尤的声音。“神上,我来为您送食物。”尤是部落里的一个青壮年,才十几岁,但是已经长得人高马大了,想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长成这副样子,挺不容易。“进来吧。”尤推开门进来,他身上穿着厚厚的兽皮衣服,脖子上戴着一串兽牙串成的项链。他将水果和食物放在石桌上。我坐在床边用木梳疏通头发,之前染过的头发掉色已经很严重了,而且新的头发长出来后,一截黑一截黄,看起来更不太好看。抬头,发现尤还站在原地,盯着我的头发看,我以为他好奇我头发的颜色。“你怎么还没走?快走吧我要休息了。”“好,我马上走。”尤走了。我走到桌边,拿起一个果子,这里的生活条件艰难,甚至天天吃不上盐。想想以后每天精米精盐,各种炸鸡烤串海鲜猪羊牛肉的生活,再对比现在,简直难以想象人类文明的进化过程有多困难。目前我已经帮部落解决了生存问题,再想想长远的东西吧,比如先解决原始人身上跳蚤乱飞的情况,以及体内的寄生虫。再教他们抓点野牛野羊野猪山鸡之类的,进行驯化,变成家畜。还有种庄稼。这样原始人们就拥有稳定的食物来源了,步入农耕时代。可现在恐怕连最早的小米都没有出现呢吧。仅有一点高中生物知识,我对这个问题感到头大。早知道穿越后回不去了,我就去图书馆多看点书了。那个搞豌豆遗传的人叫谁来着,达尔文?孟德尔?曹孟德?想不起来了,不过我应该可以参考一下他。听说小米的祖先是狗尾巴草。山里狗尾巴草倒是有很多,但狗尾巴草也分品种,平时见到的品种都瘦不拉几的。第二天休息好,我又独自出发去山里找狗尾巴草,用几天时间仔细搜寻了几个山头,挖了不少狗尾巴草品种。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回来后栽进空间的土壤,空间里灵气浓郁,狗尾巴草很快就活了,而且长得很快,两个月后,它们成熟后,草籽全掉光了全掉光了掉进泥里捡都捡不起来。我觉得这种和生物有关的事情,就应该交给沈晨曦来,可沈晨曦和其他人都不知道被震到了哪里。经过这次失败与总结,我认为收集的狗尾巴草还是不够多,只要数量够多,总能发现一个有用的性状。目前的难题是解决狗尾巴草一成熟就脱籽的问题。这段时间我基本天天在外面到处跑,同时发动部落里的外出采集打猎的原始人,帮我留意一下狗尾巴草。夜晚回到部落,一声嘹亮的狼嚎引起我的注意,这是狼在呼唤远处同伴的叫声。原始森林里什么东西都有,包括虎豹豺狼,我还在山里发现过老虎熊的踪迹。部落的围墙还没修好,毕竟部落里的人少,连最基本的维持食物来源稳定都很艰难了,更何况为部落修建抵御野兽的防御工事。我来了之后,部落里的食物来源才稳定了一些。我爬到部落附近的一棵大树上,远处的部落周围已经被狼群包围了。细数有三十多头之多,已经算是规模庞大的狼群了。狼是一种聪明凶残报复心强的动物,部落里的猎人如果外出偶然打死一头狼,结果会招来整个狼群的报复。部落里的青壮年全部手持长矛和火把,出来与狼群对峙。狼这种东西其实不是很怕火,刚开始确实会对狼群造成一些威慑,但很快就不管用了。眼看马上又要造成伤亡了。我从空间里拿出一把枪,瞄准,砰的一声,打死一头。一头狼应声倒下,狼群,以及对面的人群瞬间全慌了。我又瞄准放了几枪,两头狼倒下,打伤几头狼,狼群逃跑了。收起枪没再放了,虽然空间里的物资携带了不少,但毕竟是消耗品,必须省着用。我跳下树,回到部落里,对部落里的人说把这几头狼拖回去当做食物。还有,我打算去灭了这个狼群,下次它们还会卷土重来,到时候我不一定正好在部落里。这个部落的人本来就少,经不起损失。“这几天你们加紧将部落里的防御木栏修好,我又要消失几天,保护好部落的安危。”地面上残留着新鲜未干的血,我顺着血迹一路追踪狼群,很快发现一个中枪后走不动路的狼,其余的狼都围在受伤同伴的身边。我有点动容,但是没办法,这片原始森林里的法则只有你死我活。作为现代人,我怜悯这群生物。搭起弓箭,无声地又放倒一个,那群狼应激后,又开始逃窜。我又射了两箭,一箭没有射中要害,一箭空了。来到两只狼的身边,其中那只中箭的狼还能动,猛地跳起来血性十足地扑向我。被我一刀划破喉咙。还是脱离了现代的保护,脱离了任何人的救援,单打独斗只有自己时,进步的最快。将两只狼尸收集进空间里,继续追踪。群狼一头接一头地倒下,即使它们拥有尖牙和利爪,但远程武器对于它们来说,简直等于降维打击。恐怕它们永远都想不明白,敌人是怎样在远处对它们实施攻击的。追踪到第二天上午,随着最后一头狼倒下,这个拥有三十多头狼的狼群,已经被我灭绝了。收好最后一头狼,我刚想进空间歇歇,然后再出来赶路,草丛里传来哼哼唧唧类似幼狗叫的声音,还有钻动的动静。扒开草丛,是一只小的狼崽子。我的心里突然涌出一个想法。这段时间我想试试辨别草药,但我一直没有勇气尝试,即使我有木系能力,能和植物沟通,但那些植物却不可能主动告诉我它们有没有毒。我听说动物天生会辨别草药,比如狗。狼驯化成功后不就是狗吗。从草里提出小狼崽,有种灭了人家满门,但是不仅对小孩网开一面,还决定养它长大的感觉。“我也是为了保护部落,你要怪我就怪吧。”:()狐生女,蛇王妻
穷不拉几的李二 一手医,一手杀,王妃誓要临天下! 改嫁禁欲世子,主母好孕连连 七日 救人反被判刑后,我出手惩戒百万人 庆功宴上我癌症曝光,全网泪崩了 基沃托斯中一脸无敌的老师 被休后,她掀翻京城,夺后位! 咬红杏 袋子通古今:我助倾国女帝搞基建 异之理 逍遥乱 神女的快穿计划 迟来的深情比草贱,我要死了你哭什么? 玄门小祖宗靠摆地摊在京圈爆红了 医使 穿书之天降清冷师姐撩拨我 穿成黑月光恶女,深陷虐文修罗场 不看美女和大腿,来看杀人和悍匪 杂烩文心录
魂穿濒死百岁老大爷,幸好度过劫难增寿五十年,为了不那么快入土,为了不被玩家攻略,我姑且先成为异界老不死吧。(种田,慢热,已有完结老书,人品值得信赖)...
无敌攻击修炼系统系统受到自残攻击,修为10受到对手撩阴腿攻击,修为100受到对方嫉妒攻击,修为20受到饥饿攻击,修为10受到坠崖攻击,修为1000受到雷劈,修为100000靠,谁能打死我,这本神级功法就给谁了。这是一个不断为了作死而努力的小伙子。...
作为星际最高指挥官,权洛怎么也没有想到,至亲的妹妹竟会趁着自己虚弱的时候将自己杀害从而取而代之,更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再次睁开眼,竟重生到了死对头的星球上,还附身成了他的妻子!面对一个劲撒娇求抱抱的死对头,权洛只觉得整个世界都玄幻了,毕竟她认知里陆谨是一个高冷不爱言语的冰山男!...
别人开局都是豪车别墅,而我更厉害了,我有一艘太空飞船穿梭未来,时空遨游...
下本写唯一心动,作者专栏求戳求收藏!沈皙栀爱上一个美人。美人是她哥哥的好友,斯文儒雅,谈吐温谦。而和美人在一起之后,沈皙栀实在受不了对方令人窒息的占有欲。提出分手的那一天,雨下的很大。一向斯文优雅的美人捏着她下颚,叼着一支烟,金丝镜片下的桃花眸波光流转,眼尾灼烧成艳红,将她死死揽在怀中你想我死吗?乔纵第一次见到沈皙栀时,少女一袭红裙与人共舞,雪肤乌发红唇,艳的惊人,如一朵火红玫瑰花。他还没下手,少女便小心翼翼的接近他。她说她喜欢他的温雅,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伪装出来的斯文皮囊。后来少女见过他最疯狂的那一面。他在身上纹了少女最爱的玫瑰花,在深夜克制又隐忍的亲吻她,为了她失了理智。病态霸总X小玫瑰花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枝玫瑰。甜蜜日常,he1男主身体不好,病弱的那挂,算是白切黑(?)2年龄差十岁3有甜有虐,虐点是男主身体不好,但是会好起来4男主炒鸡宠。预收唯一心动求收藏病娇霸道痞子少年vs心机小软妹那个小痞子盯她很久了。楼下商店装修。林冉每次路过,都能察觉到一道灼热的视线。她顺着那道视线看过去,一众装修工围在一起,或吃饭或聊天。其中最显眼的是个留寸头的少年。少年一身腱子肉,眉眼硬挺凶悍。吊儿郎当的翘着腿,齿间烟头明灭,模样张狂又不羁。林冉知道他叫陆无别。这一年的陆无别穷困潦倒,一身傲骨被折。某个夏夜。萤虫飞舞,弦月高悬于漆黑天幕。陆无别倚在一棵树边,脚边躺了几个空酒瓶子,远处的路灯灯光混合着皎皎月色,将他的脸庞照的半明半昧。他手上夹着烟,吸了口,在朦胧烟雾中看向林冉,眼底情绪未明,唇角微勾,三分痞气七分玩笑,问林姑娘,喜欢我啊?林冉点点头。陆无别神色淡了许多,仍是那副不太正经的语气,那要不要跟了我?林冉说要。陆无别扔了烟,一脚踩灭,向来霸道不讲理的少年一下红了眼睛,伸手将林冉死死揽入怀中。多年后,陆无别事业有成,有记者采访陆总,渴望得知他的成功经验。西装革履的陆无别对着镜头笑了笑,有了沉稳男人模样。他道我十九岁的时候看上一姑娘,我哄她,跟了我,我会给她好的生活。他笑了下姑娘傻乎乎的,信了我。说着偏头看了眼身边的林冉,目光专注又深情,轻声道我总得成为配的上她的人吧。1男主会努力学习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2从校服到婚纱,男女主为彼此初恋,彼此为了对方变成更好的人预收落入掌中被迫结婚前,付宁听说过姜旭凛。传闻此人年少时家境贫寒,而后白手起家,手段狠辣,并非善茬。新婚那天晚上。黑暗中,姜旭凛点燃一支烟,指尖一点猩红。青白烟雾袅袅腾起,掩住他眉眼。他目光痴迷凝视付宁,良久轻笑一声怕老子啊?付宁乖巧坐在床沿,桃花眸望着他,轻声喊姜先生。姜旭凛敛了笑,冷着眉眼,一声不吭跑去睡沙发。晚上降温,付宁给他盖被子。听见男人梦中呢喃宁宁老婆,新婚快乐。后来付宁才知道,传闻中手段狠辣的姜旭凛是个怂包。暗恋她多年却始终不敢表白,连娶了她都怕玷污她。付宁打趣说姜先生,我给您取个名字叫姜小怂。姜旭凛并不生气,宠溺捏捏她小脸,温和一笑你呀。掌中雀x豪门客人间甜心x真阴狠深爱一个人才会在她面前小心翼翼你是人间桃源1婚后甜蜜日常2男主暗恋女主多年...
又名秦时明月之墨子剑首,秦时开局刺杀信陵君,秦时我叔姬无夜,秦时我跟嬴政同叫父…书友群979772892VIP全订群934156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