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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她来借本笔记马上就走,有时会在他家呆上半天。他家二楼是谭子恒的地盘,厨房客厅厕所在一楼,谭尽想找个由头上去都难。所以,即便是林诗兰一周来几次,她依旧对他的存在毫无察觉。冥思苦想后,谭尽决定改变他家客厅的格局。沙发、电视,电视柜被他全套移到了二楼的楼梯附近。家里一贯没人说他。谭尽如此大动干戈,他们也没来问他为什么要把家具搬来搬去。从此以后,沙发被谭尽霸占,林诗兰要上楼找谭子恒,总能看见他。而且,活动区域变成客厅后,离门最近的谭尽自然地变成了开门的负责人。门铃一响,他便懒洋洋地溜达过去,问一句:“谁呀?”林诗兰老实地报上姓名。谭尽给她开门后,林诗兰通常会问:“我来找子恒哥学习,他在家吗?”如果谭尽回答在,林诗兰会点点头,往二楼走;他要回答不在,她就不会进门,直接回家。他们的对话也仅停留在这两句了。六月,谭子恒高考结束后,林诗兰更常来找他了。她每次背着一堆书来他家,仿佛要学个昏天黑地,但他哥屋里的学习氛围却明显比之前松弛了许多。楼上的阵阵笑声传进谭尽的耳朵里,不知谭子恒说了什么逗她发笑,他们听上去好快乐。放假了,林诗兰不再穿校服。她自己的衣服大多风格休闲,各种短t恤配上一条宽松的裤子,她素净的脸上不抹脂粉,显得干净秀丽又青春无敌。她不像上学时,扎着一丝不苟的马尾。林诗兰通常长发披肩,或者绑两个简单的麻花辫。谭尽觉得她的麻花辫造型很可爱。每次她梳那个发型,他都很想多跟她说两句话。“我来找子恒哥,他在吗?”门外,露出少女的半张脸,麻花辫尾巴的翘起来,精灵俏皮。回答一个“在”字之后,林诗兰就要走了。谭尽望着她的小辫子,想要搭话,又不知道说点啥。她歪着脑袋,奇怪地看着支支吾吾的他。谭尽也想效仿他哥,说点俏皮话惹她发笑。脑子一抽,他语出惊人。“他在。呵呵,你来找我哥假学习啦?”“啊?”林诗兰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假学习?”一双微愠的杏眼盯着他看,谭尽四肢冰冻,嘴角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先是出言讥讽,现下笑里藏针。沉默的对视中,林诗兰对谭子恒的弟弟不好的印象,渐渐复苏了。她可不肯吃闷亏,嘴皮子一动,便把那话给他噎了回去。“我假学习也是学啊,比不学习的好。”“……”谭尽没想到,林诗兰有关注到他不学习的事,四舍五入,她已经充分注意到他了。他脸皮厚,被说“不学习”也不生气,甚至他还很高兴,自己终于在林诗兰那里有了存在感。这天之后,谭尽开始有勇气和林诗兰搭话。这天之后,林诗兰心中,她与谭尽正式结下了梁子。林诗兰穿新裙子,在小区门口碰到谭家兄弟,她跟谭子恒打招呼。谭子恒没注意她的裙子,路过的谭尽倒来了一句:“你穿新衣服啦?”她感觉他说这话没安好心,警惕地摆出防御姿态:“关你什么事?”摸摸脑袋,他说:“没啥,就是树下卖西瓜的大妈跟你撞衫了,提醒一下。”林诗兰愤怒叉腰。谭尽快乐傻笑。过几日,谭尽买了新球鞋,摆在电视柜上欣赏。路过的林诗兰抓住报仇机会,扫了眼他的鞋,轻飘飘丢下一句:“这鞋假的吧。”不给谭尽辩驳的机会,她已溜出大门。互怼的次数多了,连谭子恒都察觉出了他俩的不和。他有意错开他们,让他们少见面。暑假步入尾声,谭子恒被他理想的大学录取。谭子恒临行前,林诗兰拿出自己攒了大半年的钱,送他一个钱包。她把自己的心意画在小纸片上。那张纸片被夹进钱包里,一并送他了。高二。抱着要和谭子恒考到一个大学的决心,林诗兰继续刻苦地学习,把自己投入题海。谭子恒去大城市后,林诗兰也不必再到谭家了。谭尽以为先前他们斗嘴,是关系变亲近的信号。林诗兰的冷落让他回归了现实,她并没有要靠近他。有时林诗兰在学校或者小区门口,偶遇谭尽,哪怕离得很近,她不会搭话。失去“谭子恒”这个唯一的交集,他们又回归了生分。高二暑假,放假的谭子恒回雁县住几周。得到消息的林诗兰迫不及待来谭家找他。按门铃,又是谭尽开的。他一脸兴味盎然,沿用之前跟她说话的风格,吸引她的注意。“哟,这什么风把你刮来了?”林诗兰压根不搭他的茬:“你哥在上面吗?”谭尽刚说个嗯,她立马头也不回地上楼了。,!一连几天,都是如此。只不过,林诗兰不知道:每次她一按门铃,谭尽不论在做什么,都会立刻停下手中的事,用最快速度跑步到门口。有次,他正在吃橘子,门铃响了。谭尽着急忙慌咽下橘子瓣,橘子在喉咙一卡,把他卡得岔了气。他一边拍着胸脯,一边冲向门口。用一贯的悠闲姿态替她打开门,他喉中不适,打了个嗝。林诗兰问:“你哥在吗?”谭尽点点头,挥手让她往上走。。本章完第55章结怨录(22)她走了两步,感觉他的行为和平时不一样,说不清是因为什么,林诗兰返了回来。“你怎么了?”谭尽正想回她“没事”,一张嘴,又打了个嗝。橘子吞得太快,害他打嗝不止。发现了谭尽的不舒服,她招招手,让他到沙发坐下。林诗兰有一套管用的止嗝方法。她看他嗝得难受,没功夫跟他慢慢解释,直接上手。她站立在他身旁,左手中指塞住他的左边耳洞,右手中指塞住右边的,两手的大拇指再抵住他的鼻子,将鼻孔堵住。她的手冰冰的,却很软。谭尽乖乖地坐着,一动也不动。奇异的姿势,她的双手在他的脸上展开,封住他的听觉与嗅觉。他紧张极了,两只手抓紧沙发的布料,垂眼看着地板,不敢看林诗兰。空气稀薄,谭尽打着嗝,声音被捏得细细的。他小声问:“你要憋死我吗?”“是啊,”她说:“把你的嘴闭上。”领会到,她的指令是字面上的意思,谭尽照做,憋气闭嘴。不一会儿,林诗兰松开手。谭尽大口喘着气,抚着自己的胸脯调整呼吸。气顺之后,他惊奇地发现,嗝止住了。林诗兰眼中有得意的神采。她抱着手臂,等待着谭尽的道谢。他脸上,薄红未消,大概是缘于先前的缺氧。眨眨眼,他脸颊小红痣艳艳,嘴唇艰难地动了动,说出的,居然不是“谢谢”……他说:“真希望,你不找谭子恒了。”一整天,林诗兰在脑中反复回想着谭尽的这句话。每个字拆开,她知道意思。合在一起,她又猜不太准。回家后,躺在床上仔细琢磨,她最终悟了。谭尽,不想她再接近他哥。——所以,他想表达的是:他讨厌她!他家不欢迎她!这个结论,林诗兰越想越确信,越确信她就越气。——凭什么啊?!谭尽有那么讨厌她吗?为什么?因为她每次按门铃,他要开门,所以他很烦?因为她找他哥写作业,说话太大声,打扰到他看电视?因为她身为外人,占用了谭子恒陪他踢球的时间?好像都有道理。但再怎么说,她刚帮完他,他就对自己恶语相向,发泄怨愤了吗?!好吧!他看不惯她,她也懒得理他。合不来的人,以后不来往就是了。林诗兰在心里,把谭尽这个人物,盖上了“不友善”的印章。高三。林诗兰全力备考,心无旁骛。这一年的雨季,雨水充足得令人害怕。高考,林诗兰正常发挥,考上了她妈一直希望她上的专业与学校。那是全国名列前茅的一流大学,她为她妈赚足了面子。收到录取通知后,林诗兰睡了很长很香的一觉,梦里雨声不绝。七月一日,林诗兰的生日。林诗兰不过生日。这个日子她不记,她妈妈也不记,但谭子恒记得。之前生日,谭子恒亲自送过她帆布包。高中毕业这一年的生日,他送了她一串水晶珠串,有心地托他弟转交给她。一拆开礼物盒,见到珠串的第一眼,林诗兰就喜欢它。手串的颜色,正是她最喜欢的颜色,怎么能送得那么正好呢?林诗兰迫不及待把它戴到手腕上。“帮我谢谢子恒哥。”她冲送货的谭尽喊。谭尽落荒而逃。这份礼物,他捂了一个高中。最终,借由他哥的名义,交到他喜欢的人手里。他见到她开心的笑容,不知道她是喜欢礼物,还是喜欢送礼物的人。不能细想……他早知,林诗兰与谭子恒心意相通。说他哥送的,她至少愿意戴一戴它。林诗兰。谭尽总是悄悄地望着她。门铃叮叮咚咚响,组成她的名字。小树林的火光中,藏着她的名字。篮球场的观看席,写满她的名字。他总是在心里,偷偷念着她的名字,再偷偷埋起来。“林诗兰,生日快乐。”18岁生日的那场雨。她笑的时候,他也在笑。本章完第56章誓中结(12)送出的手链,不是谭尽暗恋故事的结尾。他被自己第一志愿的大学录取,那所大学和林诗兰要去的大学离得特别近。就算她去向大城市,谭尽仍旧追随着她的脚步。,!送出的手串,是他们故事的开始。——原本是那样的。同年的7月中旬,南屿市遭遇特大水灾,雁县是受灾最严重的地区。雁县地处低洼,背靠大山,三面环水。洪灾期间,山洪爆发,雁县通往外界的道路桥梁被尽数冲毁。全县断电断粮,救援工作难以进行。避难的雁县居民,几乎全部躲进了地势较高的石化厂。谭尽的父母在逃难的路途中,与谭尽失散。他们担惊受怕地呆了两天,以为儿子已经凶多吉少。第三天,新一波避难的人来了,谭尽也在其中。他不仅没死,还救了一个女孩回来。林诗兰在水灾中失去了母亲。谭尽找到她的时候,她被困在一辆小轿车的车顶,神情呆滞。洪水淹到她的脚腕,她却不肯离开那辆车。“我妈让我等着她回来。”林诗兰对他说。谭尽四顾,轿车周围已是一片汪洋。他狠下心,将她拖上自己的浮板。风雨飘摇,她伏在他的肩头,哭声撕心裂肺。石化厂里呆了不少的人,这里却没有存储的食物和水。雁县宛如一座孤岛,大家焦急地等待着,没有人知道救援何时能够到来。雨声不绝于耳,对死亡的恐惧在人群中蔓延。被谭尽带到石化厂后,林诗兰一直呆在角落,一言不发。期间,有一个穿校服的女生路过她。没人注意她们的时候,女生往林诗兰的手里塞了半包饼干。那人是谭尽的同班同学,苏鸽。三模作弊,被全校通报后,苏鸽再没有在镇子上露过面。奶奶死了,爸爸被她亲手推进井里,苏鸽本来也不打算活过这个雨季。呼啸的狂风暴雨里,人人自危,唯独苏鸽气定神闲,面容镇定。她借着给饼干的时机,看清了林诗兰的样子。——她正看着地面发呆,脸蛋白白的小小的,长睫下的阴影让苏鸽联想到蝴蝶破碎的翅膀。原来这就是谭尽喜欢的人,他拒绝她告白的原因。苏鸽停留了太久,林诗兰抬起头。匆忙将饼干往她手中一塞,不等林诗兰说话,苏鸽便走开了。次日,水位暴涨。雁县附近发生巨型滑坡,河道下游,涨起的水迅速倒灌,淹入镇子。房屋塌陷、道路分崩离析、树木连根拔起,被冲走的人们漂浮在大水中无异于一颗小石子……泥水卷起它所看见的一切,无情地带走。滚滚洪流涌进石化厂,无措的人们被迫往厂里的更高处逃。谭尽走在林诗兰旁边。他淌着水,加快步伐,留心观察着升高的水面。突然,他听到队伍前方的爸爸急促地喊了声他的名字。抬眼的那一刻,耳朵也接受到信号。谭尽用尽全身力气,把林诗兰往身后重重一推。洪水冲毁了石化厂的设备。仪器内部突发短路,储存在管道中的大量易燃原液被瞬间点燃。霎时间,整个厂子沦为焚化炉。林诗兰看见,石化厂高高的天花板。她仰面向下倒去,一串爆裂橙色的火团在她的眼前炸开,下一刻,厚厚的灰色烟云模糊了视野。哭声,尖叫。眼泪,血流。上面是烫的火,苏鸽从楼梯摔下来。由高处往低处坠落,她想起春节,家家户户燃放烟火。天空中的烟花,拖着长长的尾巴掉下来,落进沉沉浮浮。死是黑色的。黑色的水流压住她的身体,裹着她去往更深的黑暗。肺里的空气用尽,她生命即将消散的前夕,一股微弱的力量逆着洪流扯住了她,而后,生生地将她拽了回来。苏鸽睁开眼睛,看见林诗兰的脸。林诗兰的两只手抓住她的胳膊,因为极度用力,表情扭曲。她很想告诉林诗兰:不用花费那个力气啦。一张嘴,苏鸽吐出了一大口的血水。林诗兰不断地与她说话。穿透了风雨声,她温暖的话,落进耳朵里,如此清晰。“再坚持一下,我拉你上来。”最终,林诗兰成功把她拉上了铁质爬梯。设备平台窄小,原本是给工人短暂休息的地方,现在却容纳了三个人:林诗兰、苏鸽,谭尽。石化厂的爆炸,得谭尽相助,林诗兰只伤到了皮肉。而苏鸽和谭尽,都被大面积烧伤。谭尽最初是有意识的。他和林诗兰一同被汹涌的泥水冲走,皮肤剥落的剧痛使他能保持清醒,找准时机,谭尽抓住了大油罐外层的铁爬梯。林诗兰扛起脱力的谭尽,带着他爬上了设备平台。他的伤口血流不止,整个前胸血肉模糊。“不要死。”冰冷的雨水打向她的脸,林诗兰解下自己的外衣,手忙脚乱地缠在他身上。她的手被血染红了,血是温热的,他的伤口暴露在外,触目惊心。“求求你,不要死。”他合着眼,一动不动,没有回应她的话。,!石化厂冒出浓烟,脚下浑浊的水流湍急,水飘着腐烂的家禽、塑料、车、树枝、锅碗,还有很多很多死人。雨水打向他们的身体,锋利得像针。林诗兰抬起手臂,擦掉脸上的水,试图从水里打捞起一件有用的东西,能缓和谭尽的伤势。她发现浮在水面的校服,是那个曾经给过她半包饼干的女孩,她在朝着他们的方向飘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林诗兰救起苏鸽,将她连拖带拽地扯上设备平台。苏鸽的眼睛睁着,她平躺着,面朝天空。女孩的瞳色淡,她的眼睛空空的,望进去,像望着一颗玻璃珠子。林诗兰看见她的嘴在动,耳朵凑过去,听见她微不可闻地叫着“妈妈”。血顺着嘴角流下,苏鸽的鼻翼微微翕动。她眼睛张得大大的,林诗兰帮她捋着粘在脸上的发丝。“这里,曾有一棵树,很大的树。”“妈妈说,信念……有能量……”她的眼里有深深的怀念。眸中焕发的光彩,稍纵即逝。苏鸽的喉咙,发出难受的咕嘟声。“只要足够虔诚……就能,祈祷,一场雨。”嘴唇发抖,痛苦终于不见了。她露出一个轻轻的笑容。一滴雨水,滴入她的眼睛。苏鸽没有眨眼。她死了。……谭尽睡了一会儿。被哭声吵醒,他艰难地抬起沉重的眼皮。天黑了,石化厂的火不再烧了。四周漆黑,他们被水流声与雨声包围着。一个温暖的身体抱着他。见他动了,林诗兰哭声更大。他们的处境不乐观。涨起的水位不断逼近他们所在的设备平台,要想不泡在水里,必须再往上爬。而头顶的梯子遭到灾害损坏,已经断裂,他们去不到上一层。她急切喊着他的名字,确认他的醒来不是自己的幻觉。谭尽动了动,指腹揩去林诗兰眼角的泪。“我还没有死,没想到吧。”。本章完第56章誓中结(22)都什么时候了,他还有心思说冷笑话。林诗兰没笑。她把自己嗓子哭哑了,说话像得了重感冒。“都死了,全部人都死了,只剩下我们。”“你不要离开我,我害怕。”“放心,我不舍得死……”他声音小,却仍有平日里那股轻佻随意的劲。“刚考上大学呢,我考个一本容易吗?很快,我又能跟你一起上学了。所以,我必不可能死,我可不想你变成我嫂子。”林诗兰停止了抽泣,脑袋懵懵的。“我、我成你嫂子怎么了,你要不要这么讨厌我?”谭尽扑哧笑了,笑了好久才停下来。“我喜欢你啊,白痴。”他的双眼,盛满亮晶晶的星星。她惊讶地盯着他。她根本不知道……林诗兰的眼泪又流下来了。“你才是白痴。喜欢我,为什么不跟我说?”“因为,你喜欢我哥。”他的体温越来越低。林诗兰担心他晕过去,就醒不过来了。“其实,也没有那么喜欢,我只是喜欢他的课堂笔记。”“哈哈哈……”谭尽一边大笑一边失血。“你别笑啦。”伤口恶化严重。袭来的疼痛,使谭尽再度闭上眼睛。没有时间了。再睁眼,他精神似乎好转了许多。手抓紧身后的栏杆,谭尽撑住自己站起来,直起腰。解开身上的衣物,系住他们头顶的楼梯,他个子高,换她的话根本够不到。这个步骤,谭尽完成得又好又快。“该走了,林诗兰。”“你先踩着我的肩膀到上一层,然后拉我。”黑夜里,看不清他的表情。他蹲下来了,等着她。林诗兰按谭尽说的做,她踩着他的肩,被他送到了断裂的梯子旁。他系上的衣物被她作为借力的踏板,而后,脱离他的肩膀,林诗兰凭借自己的力量往上爬。风在耳边嘶吼,她被吹得摇摇欲坠。林诗兰不敢停下,用最快的速度到达了上一层的设备平台。她抓住护栏,探出半边身体,朝谭尽所在的位置伸出手臂,只等他跳起来,抓住她的手。“谭尽,谭尽,快来。”看不见怎么还没动作?谢天谢地,他回话了。谭尽慢悠悠地说:“你先呆着,我歇一歇。”他的声音听上去太虚弱了,林诗兰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你不抓住我的手,我要跳下来找你了。”“别啊。你得在上面,留着力气,拉我上去。”谭尽的回应,没能使她平静。林诗兰的心悬着,理智处于崩溃的边缘。“这里好黑好冷,我不想一个人待在这里。不要留我一个人,我活不下去的。”急流拍打着油罐。天地间风雨嘈杂,又静得可怕。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不会留你一个人,我陪着你。”他的嗓音温柔,像虚假的梦幻泡泡。林诗兰不傻。不肯接过这颗虚假的糖,她泪眼朦胧。“不能骗我,你发誓。”“我发誓。”谭尽举起三指,直指天空。乌云压顶,狂风卷起大团灰云,云后电光熠熠,酝酿起新的风暴。他的话发自肺腑,一字一句,掷地有声。“林诗兰,无论发生什么,我发誓,我会永远陪着你。“你也发誓……”庞大的洪流带走他的尾音。时间在此刻停驻。这方天地只剩他们,只有他们能听见彼此的声音。谭尽要说的话,她听见了。心脏疼痛,如同被剥下一层皮,她不可自抑地颤抖着。谭尽要的誓言,林诗兰同样许诺给他了。混沌的漆黑的世界,被落下的惊雷劈开。银白闪电,如同天与地的脉络,一条沿着一条,铺成为细密的网。亮光之下,世界宛如白昼。林诗兰看见了铺天盖地的线。林诗兰看见了水面下,苏鸽苍白的脸。水已经淹过了谭尽的腰,而他被烧伤的胸膛,伤口已经溃烂。无数条银色的线,连接着天空与水面。谭尽的尸体,被长长的银线纠缠着,刺眼的白一圈连一圈,错综繁杂、密密麻麻,透不进风。林诗兰低头,那些银线另一端的尽头,是她的手腕。……宇宙中,存在无数个时空。它们独立存在,互不干预,是无数条不相交的线。誓言携带的力量,使原本平行的线发生扭曲,缠绕着林诗兰打了个结,把她困在雨季。谭尽死了,他的誓言却持续地影响着她的世界。而林诗兰的誓言,将谭尽最后的意识,留存于她的手串之中。灰蓝色的手链,像一串饱含心事的眼泪。谭尽住在里面,感知不到时间。他不再思考,没有记忆,无喜也无悲。他看见林诗兰所看见的,感受她所感受的。就这样,谭尽陪伴了她三年。直到,第四年的雨季……林诗兰赶在下雨前,去精神病院开药。过马路时,她的手串被行人的背包勾住。手链断了,珠子滚落一地,被来往的车黏成齑粉。保存在手链里谭尽的意识得到自由。他拥有了身体,重现出现在她的世界。精神病院的等候区,精心策划好重逢,谭尽叫出她的名字。“林诗兰。”她回过头,又一次看见他。压下腹中万千复杂的情绪。望向她,谭尽笑容璀璨。本章完第57章恋爱了(12)夜乐园的海洋球,是盛在巨大浴缸里的粉色泡泡。林诗兰伏在谭尽的胸口,安静地睡着了。他平坦的胸膛是踏实的大地,她耳朵听见胸腔里的心脏跳动,像听到一颗埋进地里的种子酝酿着发芽。随着种子破土,她的梦被一点点托起。长大的叶片带着林诗兰,轻轻地爬高。她到达乐园的上空,向下俯瞰。无数的粉泡泡发着诡异的七彩光,光芒将漆黑的乐园照亮。或大或小的泡泡中播放着回忆的画面,有的泡泡属于谭尽,有的属于林诗兰。捧起泡泡,她窥见了他不为人知的暗恋史。——燃起的火光,由他们14岁的夜林,一路烧到高三那年的雨季,最终被崩腾而下的洪流浇熄。林诗兰看见了谭尽生命的终点,他们羁绊的。泡泡中的故事播放到最后,她看清了一切,唯独没能听清自己曾对谭尽许下那句的誓言……所以,林诗兰迫切要从梦中醒来见谭尽一面。似梦似醒间,她企图抓住谭尽,开口问他“我的誓言是什么”。他胳膊不听话地溜走,如同一根拉长的面条,在林诗兰的手中变得越来越细。她的意识,扎破包裹身体的重重水汽,砰地一声摔向地板。睁眼,林诗兰发现自己手里的东西,不是谭尽的胳膊。她握着一支铅笔。低下头,林诗兰看到几张写满数字的草稿纸,旁边摆着试卷。揉了揉太阳穴,经验丰富的林诗兰瞬间领会了当下的状况。——现实世界的雨下大了,她又回到平行时空的高三。这会儿,平行世界正在进行三模的考试。考场外,大雨倾盆。教室开着风扇,吹得人头脑发虚。考试的氛围紧张,时不时能听到后排纸张的翻动声,班里的同学们埋着头,分秒必争地做着题。林诗兰费劲地整理着脑子里紊乱的思绪,谭尽与她诀别的影像犹在眼前,她根本没有应对考试的心情。——他一起回来雨季了吗?松手,丢下手中的铅笔,林诗兰打算直接站起来,冲出教室……“离交卷还有十五分钟。”监考老师抢在她起立前,提醒了一句。身体微微离凳的林诗兰,眼角余光瞥向桌上的考卷。卷子中,她的字迹工工整整,草稿纸上,演算的方程密密麻麻。,!第一次,林诗兰有了一种,她入侵了别人人生的实感。这个身体,比她自己的身体更健康年轻。原来的身体的主人,她非常严肃地对待这次考试,看列出的一条条公式就知道她肯定苦读了许久,打算发挥全力取得高分。铅笔在纸的最下方画出一道深深的斜线,是因为她没来得及算完倒数第二道大题,就被林诗兰接管了身体。整张试卷答得仔仔细细,剩下最后两题空着交上去吗?那样的话,这次的考试必定拿不到理想的成绩了。想到这里,林诗兰忽然有点不是滋味。她重新坐回凳子,拿起笔,用最快的速度浏览起最后两题。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林诗兰刚刚好答完。把考卷交给老师,她松了口气,走出教室。考完试的同学全往校门口走,林诗兰逆着人潮去向谭尽的班级。一门心思找谭尽,她却在快到他班级的时候,先撞见了另一个在回忆故事里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人——苏鸽。两个监考老师领着她,往教务处的方向走。林诗兰经过他们,和苏鸽有短暂的目光交汇。少女的手指局促地抠着书包的背带,长刘海后面的眼睛斜了林诗兰一眼。林诗兰似乎望见苏鸽眼中有湿意,来不及确认,她马上低下头,头发又将眼睛挡住。林诗兰的脚步稍稍放慢。不远处有人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将她从愣神中扯回来。走廊的人少了,林诗兰往前看,恰好看见站在班级门口的谭尽。他笑着冲她挥手。圆圆的脸蛋,傻傻的小尽。他的单眼皮平时无精打采,如今兴奋地睁大眼睛,浑身洋溢着开心。如果谭尽是狗,这会儿已经摇起尾巴,围着她跑步转圈了。谭尽没穿校服。被她弄歪的衣帽抽绳也尚未复原,他身上还是夜乐园的那身衣服。雨季前两次穿越,他都刻意隐藏,没让林诗兰发现穿越前穿越后,他用着同一个身体。不再细想下去,她扬起笑脸,走近他。——“你等了我很久吧?”——“我在夜乐园里做梦啦,那些泡泡是你给我展示的吗?”——“我想起很多事情,洪水中是你救了我。”心中百感交集,林诗兰脑子里闪过好几句开场白。话到嘴边,她望着他的笑脸,抿抿唇,把对他们来说最沉重的东西先压了下去。“我刚才看到,苏鸽被老师带走了。”“是啊,”他说“她作弊被发现,估计得被记过。”说话间,雨下大了。天空劈下一道惊雷,雨水淋进走廊。纵使林诗:()维纳斯耶的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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