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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低下头,脑海里反反复复全是姑娘撞入他胸膛的感觉,原来这世间真的有一见钟情。“那个……可以让一让吗?”姑娘的声音有些急促,她凝着眼前身姿修长,形如山峦的青年,解释道:“我着急去拿些东西,要赶在清明前,很重要。”莫惊春侧身一让,不死心地问了句:“姑娘叫什么?”“姜昭。”她话落提起裙摆,继续往府中的库房赶去,只为替父母双亡的安若姑娘取些元宝纸钱。这事儿原本也用不到姜昭一个世家小姐去做,可惜天色已晚,府中上了年纪的管家早已歇下,她身边的丫头盼雪又被派出去打探绥王的消息。师父迟迟未归,姜昭难免担心,她在厅中左等右等,先等来的却是陈愿和安若,作为金陵的“琴画双绝”之一,姜昭自然是认得安若的。是以,当陈愿提出要取些白烛元宝时,姜昭这个被世家规矩深深束缚的女孩子没有迟疑,迈出步子就往府中库房跑,她上午才去过,也是取祭拜的东西,所以很熟。加上丫鬟盼雪不在,府中的下人都是男子,姜昭也不好意思朝他们开口。撞上莫惊春的话,纯属意外。只是身娇体软的姑娘并不知道,她的无心之失,对那面冷心热的青年而言却是惊鸿一瞥。哪怕少女的脚步声越来越远,莫惊春也没有离开的意思,他抱臂倚靠在月洞门边,削薄的唇角微微翘起,似乎在低头回味。青年头顶的月色很美,他却无暇顾及,既见漂亮姑娘,哪里还会管月色动不动人,惊不惊鸿?莫惊春唇边的笑弧愈深,他想了许多,终于在听见萧云砚的脚步声时,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他这位表弟的未婚妻……好像是姓姜吧?叫什么来着呀??作者有话要说:莫惊春:不怪哥哥不做人,只怪弟媳太诱人。·莫惊春到底还是个老实人。当萧云砚把馒头抛过来时,他牢牢接住,咬了一口说:“少主,跟你说个事。”萧云砚护着手中糕点,语气凉薄:“这个不行。”莫惊春摇头,去勾他的肩膀:“我喜欢了一个姑娘。”萧云砚避开他的手,漫不经心道:“理解,祝福。”这反应太佛系,莫惊春斟酌半天的话卡在喉咙里,到底说不出觊觎弟媳这种话了。他委婉道:“你可能不信,就在刚才,我对她一见钟情。”萧云砚当然不信,他淡色的眼珠微眯,嫌弃地从青年蒙眼的黑布条上扫过:“都看不见了,怎么一见钟情的,不如你教教我吧?”莫惊春索性也不装了,他扯下布条,在月色下露出一双深邃的眼睛,与旁人无异,除了眼珠上有白色的阴翳,如玻璃蒙了一层薄雾,隐约有不似凡尘中人的仙风道气。萧云砚斜斜勾起唇角:“不瞎?”莫惊春重新遮住眼睛,说:“小时候是瞧不见的,这是天生的眼疾,不过我命里有位贵人,是她治好了我的目盲,唯一遗憾的是所见皆是灰白,没有色彩。”至于那位贵人,正是萧云砚的母亲,苗疆第二十八任族长。因为特殊的原因,族长单枪匹马去了南萧国都金陵,年幼的莫惊春为了治眼睛也跟了过去,被萧梁帝发现后,带进了死士营。莫惊春的眼睛其实早就好了,是族长告诉他,要懂得藏锋。在诡谲多变的深宫,一个什么也看不见的瞎子要更安全。这习惯一直保持到如今。他在死士营长大,几乎全封闭训练,唯一的任务就是练就最快的剑,成为一个少年的守护神。莫惊春注定为了萧云砚而生,无论是回报族长的恩情,还是作为萧梁帝用心栽培的剑客,亦或者是仅仅作为这少年的表兄。于情于理,给予全部的忠诚。他开始为自己的妄念忏悔,喜欢弟媳,那还是人吗?莫惊春纵然再像隐世的剑客,本身也是凡夫俗子,肉|体凡胎都有欲|望,但高不过他的信仰。他还是喜欢,却不会越界。只是觉得可惜,腰间的小银铃再也送不出去。对苗疆的男女来说,铃铛就是一生的誓约。莫惊春天生眼盲,所以按照族中的规矩,只配拥有哑铃。目盲之人配残缺之物,这就是苗疆等级森严的法则,更别说与外界通婚。青年薄薄的唇角微抿,他忽然有些羡慕像萧云砚这样只有一半苗疆血脉的人,不禁问道:“少主,你有喜欢的人吗?”譬如……阿愿姑娘?回应他的是少年翩飞的衣角。“哎,你等等我。”萧云砚继续往前走,他根本就不懂得喜欢,即便懂了,骄傲如他,也根本就不会宣之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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