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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乐思会化妆。虽然说不上多么擅长,但是她很自信能够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
希尔达也会化妆。她说,以前在舞团中的时候,化妆是一项必备的技能。登台之前,化妆师一般都会很忙,无法妥善地处理每一位舞者的妆容。
当陶乐思发现希尔达的所谓“会化妆”是指会使用刷子把整张脸像刷了几吨大白,用黑色的色彩把眼皮整个涂黑,然后用深红色的口红将嘴唇抹得好像刚吃完小孩之后,她严肃地纠正,这不叫会化妆,这叫做能够区分化妆品的用途,然后将它们分别抹在脸上而已。
会化妆意味着,能够根据自身的特点,修饰不完美的部分,展现出一个更加美丽的自己,并且能够根据应用的场合随时调整它们的风格。
比如说,现在她们将要去音乐厅听一场音乐会,贝多芬《莱奥诺拉序曲》第三号,和他的田园交响曲。陶乐思不算非常喜欢贝多芬,但是她喜欢和希尔达一起去听音乐会,并且决定亲自给希尔达化妆和挑选衣服。
“你本身就已经很美了,我的夫人,”陶乐思捧着希尔达的脸,温柔地说道,“但是化妆能够使你的美丽更加突出,无论你想突出什么——你深邃的眼睛,或是你秀气的骨骼。”
“我知道,桃乐丝,”希尔达回答她,“我相信你,你能够将任何人都修饰得更美。”
陶乐思准备了很多化妆品和化妆工具,它们像是古玩爱好者的收藏架一般,摆满了整个桌面。但是八十年代的化妆用品显然不如四十年后的化妆品种类繁多,即使在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欧洲而言也一样。不过通过陶乐思不懈地搜刮各类百货商场,还是凑齐了比较基本的化妆工具。
有的化妆品品牌陶乐思并不陌生,比如美宝莲、兰蔻、蜜丝佛陀,也有一些陶乐思未曾见过的牌子,比如丹祺、卡夏尔。
陶乐思在桌面的瓶瓶罐罐之间检索了一通,挑选了一瓶粉底液。
“首先是底妆,夫人。”
她在手指上倒了一点粉底液,轻柔地涂抹在希尔达的脸颊、额头和下巴上,随后将它们缓慢地、打着圈地涂开。
“我可以自己来,桃乐丝。”希尔达看起来有点不太自然。她抿了抿嘴,躲避开陶乐思的眼神。
但是陶乐思的动作温柔而不容拒绝,她用手指摩挲着抚摸希尔达面庞的每一个角落,确保颜色完全均匀了。现在,希尔达的脸看起来没有那么苍白,但仍然缺乏血色。
“好一点的粉底液会保证很长一段时间之后都不会暗沉,虽然我不确认我正在使用的这种产品是否具有这种功能……算了,我们还是接着上一点腮红吧。”
陶乐思打开一管口红。口红的壳子很好看,尽管它的形状令陶乐思有点不快地想到了乌利尔云上宫殿里那些装饰着竖形条纹的罗马立柱。口红颜色呈现一种偏橘的红色,很像是后来流行的番茄色。
陶乐思用指尖沾取了一点口红的颜色,小心地涂抹在希尔达的脸颊上,然后将它缓慢晕开。
“我知道我专门买了腮红,”陶乐思说,“但是我更喜欢用口红作为腮红,这大概是一点个人的小癖好。”
上好腮红,再扑了一遍散粉后,底妆差不多就完成了,陶乐思端详着她的作品,满意地点点头。
她一直没有购买到足够细腻的底妆产品,所有的粉饼粉质颗粒都太粗了,但是至少能够遮挡一下脸上的细纹和瑕疵。
“然后是眼妆。”陶乐思说着,一边从化妆品中挑选着合适的眼影和刷子。
欧美化妆品的眼影盘大多都像水粉颜料盘一样五彩缤纷,其中很难选出陶乐思所喜欢的颜色。但是这难不倒陶乐思,只要买回来一百种不同颜色的眼影,就总会有陶乐思所喜欢的颜色。
“先用一种比较浅、比较亮的颜色打底,”陶乐思说着,用一支刷子沾着亮色的粉末扫着希尔达的眼皮,她一直都觉得希尔达的眼睛是她脸上最美的地方,所以她时而只觉得用一些深一些的颜色强调出她眼睛的轮廓即可,时而又觉得必须在希尔达的眼睛上需要画出一座彩虹,“然后用深一点的颜色加深眼尾……我喜欢这种偏一点紫色的红色调。”
她发现自己下手有点重了,希尔达的眼尾现在看起来好像被人打了一拳——当然,陶乐思笃信这是这种眼影产品太过显色的问题,而不是她化妆技术的问题。于是她马上又拿了一支干净的刷子,将多余的颜色刷掉。
“眼中和眼头需要一个最亮的颜色的颜色提亮,我得让你更加亮眼一些。”陶乐思一边说,一边用挑剔的眼光在一大堆眼影色彩中寻找着合适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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