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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她在暗示我去追强奸犯跟铁脚响一郎在晚上八时一刻才回来,看他俩人笑笑说说的,要是在往日我一定会损他俩一阵,可今天不行。中午跟小怡子吃午饭时,她跟我说了很多话,有几句涉及到情感的话,我分不清哪句是真哪句是假。所以,强奸犯前脚刚一踏进门里,我就迫不及待地问他:“女孩子要是当着你的面说‘其实我找男友的要求是很低的’,你会怎么来理解她这句话?”强奸犯一听就愣住了,睁大双眼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我,好像刚认识我似的。“你这是干嘛,我有什么不对劲吗?”他的举止着实让我惊讶,我不得不这样问他,就像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迎面走来的人都朝你窃笑,你不得不怀疑自己的裤裆链是否忘了拉。“不用问,你跟小怡子约会了?”“不是。”我开始不满他的这一敏感,“怎么我说什么,你都要把我往小怡子身上扯?”“难道不是了?”强奸犯贼笑起来。“只是吃个饭而已,根本算不上是约会。”“人家都向你表明她的要求低了,不是在暗示你去追人家吗?既然是追,别说是吃饭这么明显的事,就是两个人站在一块闲聊,都算是在约会。”“我问你的话,怎么不回答,跟我东扯西扯的有个没完?”“刚才不是告诉你了吗?”强奸犯往我头上敲了个爆栗,“真是扶不起的阿斗。”“告诉我什么?”我情商低,智商也低。“暗示你赶快去追她,是赶快。”2、出师不利我跟小怡子挑了家路边的小饭馆,进去要吃饭,那店主拿菜单给我们时,看我的眼光怪怪的。我当时在想,是不是我这身穷酸样,跟小怡子的这朵鲜花形成强烈的视觉反差了?这么一想,就有点气了,店主端汤上来时不小心溅了我右手,当时真想对那店主高喊抗议:我这个癞蛤蟆招惹你哪了?小怡子似乎也看出了名堂,打量下我,不由得笑了:“你今天怎么顶了个刺猬出来了?”“刺猬?我头上有刺猬?”马上明白是因为起床晚的缘故,头发睡得蓬松松的。听说女孩子都喜欢干净的男生,今天可不能给她一个邋遢的形象。“是这样的,我上班都是梳正儿八经的板头,今天是星期天,所以想放松下尝试个新的发型。”我知道这句白痴式的狡辩,银幕上已经用得很烂了,可我实在想不出别的比这稍不白痴的话来。“哦,是挺让人印象深刻的新发型呀。”小怡子抿嘴偷笑,摇摇头,埋头喝汤。这一低头的瞬间,她双眼的余光便落在我伸过去的双脚上,她脸部马上变了形状,吃惊地对我说:“你的鞋——”我俯头一看,还真吓了一跳。脚下那双运动鞋发黄了,个别部位还看得见毛茸茸的霉菌。我不得不在心里痛骂了铁脚响一郎一顿,因为这双鞋是他的。昨晚跟他争论老婆是娶美还是娶丑时,砸他的那只皮鞋今天出门时没找着,见他床下有双黄色的运动鞋,没仔细看便用脚套了出来。现在惹祸了,一双脏鞋惹的祸。“这是一双黄色的运动鞋,因为穿着舒服,所以就没怎么在乎它的年龄跟美貌了。”这话另有含义,小怡子如果钻进去,就无暇顾及我这双鞋到底是黄是黑了。我不禁为自己这点应急之才暗暗高兴了起来,用周星驰的话说,我真是太聪明了。“我是说你的裤子,难道你穿西装,脚下却搭配着一双运动鞋?”“今天我没穿西装呀,怎么,我腿上穿的不是休闲裤吗?”小怡子朝我怒怒嘴:“你自己看呗。”我往大腿上看,大腿上穿的还真不是条休闲裤,是西裤。这下是懒惰惹的祸了。原来是这样的,我每个星期换的衣服都要凑齐在星期天洗,到星期天就没裤子穿了。我当时只是随便找条裤子穿出来取钥匙,所以从那桶要洗的衣服中“回收”了这一条西裤,裤脚上沾有水痕呢,咋看上去还以为是尿液呢。小怡子摇摇头,嘴张得都合不拢上了。3、我这人没救了铁脚响一郎听我讲述到这里时,马上判定我没戏了。“试想想,哪个女孩子会喜欢上一个邋遢、懒惰、不修边幅的男人?”铁脚响一郎像小学时的老师帮我圈出严重犯错的地方,“你怎么穿我那双破鞋去约会呢,赤脚都比它要强啊。”强奸犯听了大笑:“对,人家卖血上网,公子哥是没鞋赤脚赴约,说不定能打动人家芳心呢。”“那还不是拜你的懒惰所赐?你那双运动鞋要是洗干净了,我不就没事了?”我继续埋怨铁脚响一郎。“我郑重发表声明,此事与我无关,我不会声称负责。”铁脚响一郎翘起了二郎腿,“再说,即使洗得干干净净的也没用,谁叫你穿的是西裤呢?西装就一定要配革履,不然西装革履这词语怎么来?”强奸犯附和说:“对。公子哥也真是,星期天你在宿舍就算光着屁股走来走去,我俩都没意见。可在女人的面前就不同,女人最喜欢在着装上猜测你的人品,你哪能随便穿条裤子去见人呀。幸好那天你拿的是裤子,要拿的是条裙子,那才叫绝呢。”“我只想去取钥匙而已,哪知道会遇到小怡子。再说,我跟她没什么特殊的关系,你俩杞人忧天了。”两人突然异口同声回应我:“你这人没救了。”4、喜欢上一个人有部书叫《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还拍了电视,两者我都没看过。正常情况下,人们跟陌生人是很难说上话的,因为不了解对方,所以共同的话题比较不易找到,但我想,应该除掉男人跟女人这一特例。男人跟陌生女人聊天时,思维灵敏,大脑活跃,聊了一句话估计早就从他脑子里带出别的三四种话题。也许这正是男人喜新厌旧的劣性的又一死证,毕竟陌生的女人容易给男人带来兴奋和灵感。大伙有目共睹,我跟小怡子之前没聊过几句,现在是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跟她算是熟人么?剥掉那种同厂共事的关系,我跟她充其量是每天跑步到公园遇到的同一个晨炼人而已。可我坐在她面前是吃得饭少,吐出的话多,一直在聊个没完。比如我先扯到饭桶,问她与饭桶的认识过程,再扯到饭桶的男朋友,最后奇怪这么一个走路像没腰似的男孩儿饭桶怎么就看上了?“喜欢他,没有办法。”小怡子这样回答我。于是我又想起我二姐,便与她聊我二姐男朋友的事。我二姐与她男朋友两家相距是真正的天南地北,中国地图上的正南端跟正北端,这还不是个不被看好的理由。另一理由是她男友在宿舍拿刀砍了人,给抓进派出所里,这么一个动刀枪的男孩儿,我二姐咋就愿意跟上他了?“没办法,真心喜欢上一个人,是不会在乎他的一切的。”我听了不得不想:我这么一个邋遢、懒惰、不修边幅的男人,谁会爱上我并对我说‘我不在乎你这些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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