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回到那个属于自己的家,云铮直接往床上一趴,躺尸了。
说是自己的家,其实不过是个小土房而已,四岁之前,云铮跟着老乞丐街餐露宿、流离失所,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简单的八个字,说起来潇洒,但实际上,只要真正经历过都会明白,那不过是因为没钱罢了!
四岁之后,云铮好歹是靠着一把子力气以及卖萌技巧挣了点钱,再结合前世所学的那些残剩不多的建筑学知识,好歹是堆出了一件小土房。
结不结实不重要,只要能够遮风挡雨,不必再受日晒雨淋,云铮就心满意足了。
躺在床上,云铮百无聊赖的抛着手中的牛皮荷包,抛起、接住、抛起、接住。。。重复着机械的动作。
没办法,在斗罗大陆,没手机、没电脑,穷人根本没有可供消遣的事物。
与此同时,云铮脑海之中也在想着自己接下来的规划。
人无远忧,必有近虑,未雨绸缪是一个好习惯,云铮从穿越到斗罗大陆开始,就一直保持着这个好习惯——前世有父母老师们的保驾护航,云铮当然可以嘻嘻哈哈,但在这里,云铮唯一的依靠已经死了,他只能靠自己,至少目前而言,是这样没错。
现在摆在云铮面前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有关魂师的知识。
知识就是力量,无论在哪个世界,这句话都是绝对的真理,学习可以明智,虽说云铮看过原著,但他可不会自大的认为,仅仅只是看过一部几百万字的小说,就能洞悉魂师世界的一切!
最简单的例子,对于魂兽,云铮脑海之中所知的百年魂兽就两种,曼陀罗蛇与鬼藤,千年魂兽也就两种,人面魔蛛和凤尾鸡冠蛇,至于其他的,云铮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如果是十万年魂兽,云铮倒是知道的多,几乎斗罗大陆所有的十万年魂兽,他都知道!
但那又有什么用?
在修为突破魂圣之前,云铮可不想对上任何一头十万年魂兽!
除此之外,诸如武魂与魂环之间的适配性、武魂适合的发展方向以及各系魂师之间的配合等问题,云铮都是一知半解!
所以,学习是很有必要的。
脑袋空空是成不了强者的,天赋再强,脑袋里面一团浆糊也只会自毁根基!
可又该去哪里学习呢?
拒绝了武魂殿,云铮觉得,以后自己应该会去史莱克学院。
星罗帝国太远,云铮不想跋山涉水,天斗皇家学院且不说云铮有没有资格报名,就原著描写的那些贵族面貌,就已经把云铮恶心的不行了!
任何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人,应该都不会对那些自认为高人一等的贵族有什么好感吧!?
四大元素学院之中,雷霆、神风以及炽火三大学院与云铮的属性不符,唯一和云铮属性相符的,也就只有天水学院了,可人家天水学院是女校,入眼便是白花花的一片,耳边萦绕莺声燕语,云铮倒是想去,人家不收啊!
剩下的学院,就根本没有什么印象了。
相比之下,史莱克学院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
一来史莱克学院出了名的人少,人少是非少,云铮也不必担心什么狗屁倒灶的勾心斗角。
二来史莱克学院的师资历练也称得上雄厚二字了,两尊魂圣坐镇,比之很多学院都不落分毫,在师资力量这方面,能真正意义上超过史莱克学院的,应该也就只有两大皇家学院了吧!?
师资力量代表着魂师知识,在史莱克学院,云铮绝对能够学习到很多!
这就足够了,虽说能从史莱克学院学到的东西肯定比不上两大皇家学院和武魂殿,但等云铮从史莱克学院毕业之后,都已经是魂宗修为了,极限武魂外加魂宗修为,还怕不能获取更高级别的魂师知识吗!?
这三来。。。
如果云铮运气好,正好遇上了唐三所在的时期,未来还有机会能够白嫖一株仙草,那可是好东西!
云铮倒不是想抱什么大腿,虽说-->>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奇迹的半岛日常 [复联]剧透人 超品神体 联动侦探漫画角色的自我修养 [警校组]恋爱工作两不误 未来兽世:被迫成为反派救世主 锦绣农家之福嫁天下 开局默尔索怎么办 饲蛟 九叔之茅山真传 从凡人开始的诸天 [泰版流星花园]谁不喜欢温柔男二呢 武神血脉 水浒新秩序 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 大佬,求救命 温柔美人被追妻火葬场了 全职法师之黎星 重生后,我成了渣男他皇婶 [美娱]天生多情
七零大杂院的娇软美人由作者清汀之音创作连载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七零大杂院的娇软美人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
李将歌醒来之后,目标只有一个,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还有身边跟随的小猎户,她势必拿下。...
关于快穿之爱你不珍惜,变心了你哭啥滴!您触发了009系统,请开始您的虐渣(攻略)之旅!于是,姜淼遇到各种背着半部刑法的渣男,以及批量生产的小莲花小绿茶。她叹了一口气,抡起在末世敲丧尸的棒槌,这位面能不能多些真善美?这个替身要被男主买去洛阳做外室了!您怎么跑去撩摄政王?哦,当然是套路他,让他为我所用,虐死渣男。男主爱上了小白花,作为他的炮灰未婚妻您准备怎么办?当然是退婚,顺便与那位高冷学霸假戏真做。宿主救命,男主正在跟前女友幽...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穿越即被卖?相公丢了,女儿分离,还沦落到老鸨手中!...